張無忌的家庭Blog
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
今天忘記帶手機
今天忘記帶手機,結果一整天放在地下室,回家就發現手機沒電了!
今天看到
這篇文章
,很喜歡其中一些文字!其中有一段:
除了工作之外,你還是個人、是個知識者,能夠判斷、能夠思考,就勞基法規定的一天工作8小時之外,你還有16小時是個"人",工作只是你一天生命中的三分之一或更多一點。因此,請使用一下自己的大腦,既使我們是生產線上的女工,每天做著一成不變的機械化動作,但是請告訴自己,你是個"人",你可以做得更好、更有成就、更有尊嚴。
照片是拍攝於新竹市【2010光陰地圖 308/365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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