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

珍惜緊急的資源


  今天上課聽到兩則最近幾天的新聞:

  太誇張!女大生受驚嚇急叩110 要警察幫忙抓蟑螂!
  分機錯打到110 開玩笑有搶案…警包圍銀行

  在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到:
【問】:謊報119有無罰則 ?
【答】:民眾如果惡意占用119報案專線(如惡作劇、謊報等),已觸犯消防法第36條: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:一、謊報火警者。二、無故撥火警電話者。」因此,謊報火警或無故撥火警電話者,可處新台幣3,000元以上15,000元以下之罰緩。情節嚴重者甚至有觸犯刑罰之虞!

  分享給大家,珍惜緊急的資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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